我于12月21日离职上家公司,离职签订离职证明和离职协议,因为补偿1个月工资,离职证明时间1.21日,离职协议写明最后结薪日为1.20日且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个月内发工资。因12.24日我入职新公司,新公司离职证明不通过,我联系原公司开了时间为12.21日的离职证明,现在原公司认为劳动关系终止之日为1.20,上一份离职证明是因为我的要求才给我改日期,所以应该是4月20前给我发工资即可,但我个人认为应以现在的离职证明为准,3月20日前发我拖欠的工资,请问我得要求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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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欠条是有效的,劳动者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请书、欠条、申请人身份证件。申请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的工资数额;
3、劳动者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4、用人单位的财产状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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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方面证据证明的内容包括如何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何时起双方建立用工关系两方面。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有很多表现形式,并不固定。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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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拖欠工资怎么处理?去劳动局或者法院。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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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