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15年3月进入该公司工作,2016年3月离职。 2016年6月又重新进入该公司工作,2016年10月开始缴纳社保到2017年3月,公司为了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将2016年10月到2017年3月间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公司给予退回,2017年4月断缴社保至2018年4月,2018年5月又重新缴纳社保至今。 期间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请问 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吗 ?可以补缴哪个时间段的?补缴金额大约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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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的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如存在劳动关 系但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 合同,可能面临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如未缴纳社保的,可要求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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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要求补缴社保以及用人单位一年内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您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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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社保可以要求补缴,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工资金额来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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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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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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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交社会保险费用是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由社保局责令其限期补缴。用人单位补交的,只需要补交其应当负担的部分,个人负担部分,由劳动者负责补交。1、直接提供补交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凭证上要有员工的本人签名。
2、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单位起草一份补交申请,就说是经办人员失误之类的原因,补交保险。上面注明员工姓名和身份证号。加盖公章。
4、带上公章,去那现填表四表五,工作人员一般会告诉你缴费比例,照基数乘就行了。表五是不能修改的,要注意。表四一式两份,表五一式三份。到时再选择缴款方式托收、现金还是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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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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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工作时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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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可以的。并且对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可以主张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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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未签合同,可以主张双倍的工资,应该缴纳社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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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