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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村戶口结婚后,随男方在城里一直打工,多年男方在城里购买了住房,户口一直在农村家里,并且孩子的戶口也随我落在一起,之前我的农村使用土地一直让家里二哥种着,去年二哥不在了,由于他孤身一人没儿没女家里的宅子和士地,全有过继侄子继承,现在农村需士地认征了,我想要回我属于的那份承包地,家里不给我,我还有这份产权吗?

继承
2019-03-31 16:04:4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的责任田地只是你哥哥帮你耕种,承包权在你,而不在你哥哥,徒弟,承包可以继承,但你侄子所继承的仅仅是你哥哥的责任田,不包括你的责任
  • 您好,户口未迁出,村子没有调整承包经营地的,应当还有。
  • 你可以让村委会出面协调。协调不成可起诉
  •   一,农村的集体土地是承包责任制的,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在承包期限内,当事人死亡的,家人可以代为耕种(使用),但是不能继承。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2002年8月29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趋于完善并增强可操作性。  1,承包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2,农村土地的范围: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3,家庭承包经营:  (1)发包方权利:发包的权利、监督的权力、处理的权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发包方的义务:维护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服务、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3)承包方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承包经营的流转、承包地被征用、占有时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4)承包方的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你可以直接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沟通一下
  • 有,户口在所在村集体,可以主张作为集体成员的权利。
  • 你可以继承你的应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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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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