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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工作单位签了三方协议,以及一份聘用协议,聘用协议要求2019年七月份到工作单位报到参加一个月的上岗培训,培训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聘用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协议书上说自协议签署,如果劳动者因自身原因无法与工作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属劳动者违约,我想问一下,我如果在七月份培训期间辞职,属于违约吗

劳动纠纷
2019-06-26 21:21:3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属于的 可以起诉解决
  • 属于的 可以起诉解决。。
  •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对行业竞争要求保密的单位,如果有补偿,当事人离职后还要遵守相关的要求,如果违约,还要赔偿单位。
  •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最低服务期,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未满最低服务期辞职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按最低服务期的剩余部分占最低服务期的比例退还培训费。上述规定有四个要素:一、劳资双方对于最低服务期有约定,二、用人单位已对劳动者进行培训,三、劳动者在最低服务期届满前辞职,四、劳动者仅须退还培训费,不退还工资、福利、社保、差旅费等款项。 综上,除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特别约定,否则,用人单位的要求没有法律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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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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