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二人都过逝了,有三个子女,其中二哥也病故了。老人留下一套公产房。请问二嫂子能继承老人的公产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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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房的产权人并非个人,所以公产房是不存在继承问题的,公产房的实际使用人即承租人仅享有承租权。当承租人死亡或户籍迁出本市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可申请办理过户,但是申请办理过户的人只能有一个且必须符合过户条件。当申请过户的人有两人以上的,双方或多方必须达到一致意见以后,方能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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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房不涉及继承问题,老人过世后生前未指定承租人,需所有法定继承人协商变更承租人姓名,二哥过世的话二哥的子女享有承租权,二嫂不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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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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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可以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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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