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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说入职三个月为试用期,没有社保,转正后交五险,我已经转正4个月了,目前还没有给我交社保,改怎么办,没交的四个月还可以交吗?

合同纠纷
2019-03-06 16:22:3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也在劳动合同内,应该有社保,转正后的四个月也应该有社保,可以补交,但只能补交一部分)
    追问:您好,补交一部分的话,补交的是那部分呢?
    解答:一般情况是:1、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2、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追问:明白了,讲解的很清楚,谢谢您
    解答:不客气
  • 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从入职第一个月开始
    追问:前三个月是试用期,公司需要给我交社保吗?是从转正后的第一个月开始算吗
    解答:入职就开始算,不管是否转正
    追问:好的,明白了,谢谢您
  • 你好,社保没交可以补缴的两年的。
  • 建议向当地社保部门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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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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