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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负责出资购买信息化设备并承建该信息化项目,甲方为使用方并分期付款给乙方,这属于什么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有什么不同?

其它综合
2019-12-17 23:58:5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是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这其中存在承租方、出租方(即融资购买设备并出租的一方)、和出卖方。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以上描述的话,那么您就是融资租赁合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分期付款买卖,是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间内分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分期付款买卖也是一种特殊买卖,其根本特征在于买受人在接受标的物后不是一次性支付价款,而是将价款分成若干份,分不同日期支付。  分期付款买卖在某种意义上也属于一种赊购,但买受人在接受标的物之后,不是在一定期限内一次性地支付价款,而是在一定期限内分批次地支付。分期付款买卖中,当事人双方可以自由约定付款的期限和次数,也可以约定买受人在接受标的物前先支付或者先分期支付若干价款,但在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后买受人至少应当再分两次向出卖人支付价款,否则就不属于分期付款的买卖。  分期付款买卖可于买卖标的物价金较高,买受人筹款一次支付有困难时适用。由于价金是陆续支付,会使买受人在心理上、履行上不感有过重的负担,因此分期付款买卖能促进昂贵品的消费,如购买商品房、汽车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   依据《合同法》第238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双方当事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基本情况;  2、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等;  3、租赁物的保管、保养和维修;  4、租赁物的交付、验收、交货地点和用途;  5、租金的币种、金额、利率、支付日期;  6、租赁合同的期限;  7、租赁期满租赁物的处理;  8、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方式;  10、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等;  1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租赁合同的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供货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为其融资购买承租人所需的设备,然后由供货商直接将设备交给承租人。其法律特征是:
    1.与买卖合同不同,融资合同的出卖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瑕疵担保义务,而不是向买受人(出租人)履行义务,即承租人享有买受人的权利但不承担买受人的义务。
    2.与租赁合同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与瑕疵担保义务,但承租人须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义务。
    3.根据约定以及支付的价金数额,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或返还租赁物的选择权,即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赁物的对价,就可以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如果支付的仅是租金,则须于合同期间届满时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
  • 你好,作业还是自己认真思考解答为好。
    追问:这算回答了吗!??
    解答:你好,你认为呢?自己作业自己不做的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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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