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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郑州一家私人饭店上班又半年了,最后一个多月工资没发,店转出去了,老板跑了,我们几个就去仲裁上法院,一个月后,法院通知我们就给人去法院,是不是工资能要回来?

其它综合
2019-04-15 18:28:4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证据确凿法院会判决胜诉,之后申请强制执行即可
  •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1、拖欠工资事实确定的,可以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举报,请求依法予以处理;
    2、如经劳动监察大队限期支付,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依法追究老板的刑事责任;
    3、如拖欠工资事实没有确凿证据,需要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途径解决;
    4、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 你好,建议积极协商。
  • 能否要回工资,要看对方有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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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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