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最高法院针对“老赖”一系列惩戒措施的出台,尤其最高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中,对限制被执行人的出行、住宿、消费等9种行为进行明确禁止。现在,“老赖”们那是寸步难行,吃尽了苦头,日子是越发的不好过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