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 请问十四年的合同工,如果非本人愿意而转换岗位,而本人不满意而辞工的,怎样赔偿?按什么标准赔偿?社保怎样算?

合同纠纷
2019-04-16 05:59:1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刚刚咨询的问题,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需要按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支付相应的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必要时,你可以进行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为宜。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发生劳动纠纷,应该先和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解决,要求调查处理或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是可以跟企业索要赔偿的
  •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 如果是本人主动辞职,有可能不给经济补偿金。
    追问:补偿金另外的还是所有赔偿都无呢?
    解答:一般合同到期或者非因个人原因被动解除是能够拿到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单位未交社保,则你需要以单位违法为由解除才能取得补偿。社保需投诉到社保部门解决。
  • 如果签订了合同,一般按合同执行,也可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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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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