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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媳妇离婚了五年有个女孩,孩子她带着,现在想给我弟要抚养费,她又给别人生了个女儿,她把我弟告到法院了,我弟该怎么办,现在想把孩子要过来,她能给吗?

民事相关
2019-03-27 16:13:2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和对方协商, 协商不成,有法院依法判决。
    追问:孩子会判给谁如果我弟不要抚养费,会判给我弟吗?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同时,就该问题而言,女方给付抚养费是其的义务,如果其不履行抚养义务,男方可以选择起诉。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应诉、、
    追问:找侓师协助应诉需要多少钱?
  • 你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 您好,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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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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