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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地上,机器把右手大拇指搞丢了将近一节,但老板买了商业保险,没有劳动合同。应该怎么赔偿

劳动纠纷
2019-06-08 07:25:1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赔偿医药、误工等损失。双方可协调,必要时可起诉。
  •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并且已经超过一个月,那么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超过一个月,不超过一年内实际工作时间的双倍工资,并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补偿,每工作一年可以要求单位补偿一个月。
    如果单位超过一年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不得单方解决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
  •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纳社保费。 3、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该单位工作7年,可要求其支付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企业不给交社保,员工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在补缴社保的基础上,要求单位给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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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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