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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试用期正常离职,也签了劳动合同,人事部也同意,需要什么证明吗,去下个公司有什么影响

劳动纠纷
2019-07-18 17:24: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般不会有什么影响的 。
  • 只签试用期合同的行为违反《劳动法》,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2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第2款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即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而不能单独签定试用期合同。
    单位通过合同约定规避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行为违法。《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劳动者同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就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的,属于违法现象。单位不在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赔偿。
  • 1、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的,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4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可见,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3、《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1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10条第2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可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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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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