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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单位为了节约成本准备把我的上海社保转到外地.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如果我不同意转交就要把我调离本单位.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解除劳务合同公司会有补偿吗?谢谢!

证券投资
2019-06-10 01:49:4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不合法 可至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解除劳动合同有多种方式,协商一致的解除是其中的一种。那么,在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否还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通过以上两个法条可以看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解除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那么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如果解除合同是由劳动者提出的,那么用人单位则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劳务合同关系可以随时解除
    一是约定的解除条件成立时可以解除合同关系;
    二是经合同当事人协商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即可以解除合同关系;
    三是遭遇了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灾无法履行合同约定时可以解除合同关系。
    劳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为平等民事主体,可以在签订劳务合时约定随时解约应满足的条件;如解除合同中出现纠纷,将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予以调整。
  • 不合法,劳动监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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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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