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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买了青岛百通馨苑2期的一套小高层,顶层带阁楼。开发公司说阁楼属于赠送,其价格已经计入顶层价格。我发现这份通用售房合同里没有任何地方能体现出业主已经购买了阁楼,合同上所注明的购房位置、面积和单价都是顶层而已,从合同里看不出阁楼的存在,也证明不了阁楼是你买的。 我担心以后如果阁楼引发使用权或者其他法律问题,就去找了百通馨苑负责办理合同的人士问了问。 1.产权和使用权问题:对方答复青岛有关政府部门规定:近年青岛新楼盘阁楼都无产权,只有使用权。产权证上只有你所购买顶层面积,没有阁楼面积。产权证上面积为最终面积。阁楼是开发公司赠送的。 2.阁楼归属是否会带来法律问题:对方答复包括阁楼在内的建筑图纸都必须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存档,而且室内所有门、窗、洞口等细节必须与报批图纸一致,开发公司不得更改。否则可以政府相关部门存档图纸解决法律争端。换言之,现在阁楼入口在你家里面,将来也一定如此,以后不会在阁楼外墙上凭空多个门出来,谁都无权更改,以这样的方式保护业主的使用权。 对于以上答复,大家说对吗?在法律上能保护业主的阁楼使用权吗?希望有相关法律人士能给予确证或者正确答复。毕竟业主都是花钱购买的。万一哪天开发公司说你没买阁楼或者阁楼要加钱,我们咋办?

房产纠纷
2006-09-22 00: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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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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