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人在海南,欠我钱的人是广东人,但他人不知道在哪里,我要起诉他,我是不是要去他老家起诉他,我只有转账记录和他说什么时候还钱又一直拖着不还,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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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并协商沟通,沟通的同时进行调查取证。若协商不成,则马上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进行财产保全,以确保债权有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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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起诉。如有需要请直接联系咨询本律师
追问:他到处跑的人,我不知道他在哪里了,他在一个地方住五年了,不知道还在不在,我可以去那边起诉吗
追问:欠债人我只知道他的名字,怎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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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或者通过律所帮助你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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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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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去他家那边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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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对方户籍地起诉,不方便可以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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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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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