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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认定我方全责,且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我不服申请复议。若复议结果仍是我方全责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07-17 05:26: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追问:但是我没有充分的证据。由于对方当事人事故后未制动,破坏了事故现场。我没有行车记录仪,交警队有探头但是说坏掉了。对方有行车记录仪但是不给提供视频。我该以什么作为证据进行行政诉
  •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办理复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字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第九十六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 对交通处罚不服,非现场违法处罚可以申请复议的,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属于机动车号牌被套用的;
    2、协助司法机关侦察破案、追捕违法犯罪嫌疑人的;
    3、车辆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4、机动车办理转移登记后录入的监控交通违法行为的;
    5、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6、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7、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或标线与现场交通警察指挥不一致的;
    8、其它依法不予处罚或免于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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