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年前在新开的饭店工作了一个多月,没有签合同,在离职的时候把上半个多月的工资转变为短期工发放,第二个月的几天克扣至今没有给,而且店长也不给老板电话,剩余八九天的工资该如何要回?谢谢!

合同纠纷
2019-06-16 16:15:0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不论做几天还是几个月 用工单位均应当支付报酬 如有加班应当支付加班工资。如不签劳动合同 应当要求签订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 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也可劳动仲裁解决。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那么,什么叫做“克扣”呢,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第3条:《规定》第十五条中所称“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 劳动者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是违法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对于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做了几天不做了,老板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法律没有规定几天内辞职或被辞退可以不给钱;试用期内不管有没有签订合同,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付出了劳动,产生了价值,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给工资。一般正规的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哪怕只有3天,也会结清工资的。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投诉到劳动局监察大队,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协调无果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