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4月毕业,毕业之前签了三方,然后7月入职签了劳务合同,规定试用期六个月,在试用期内辞职,还算应届毕业生吗?(7月入职以后户口和档案都调入单位,并且从7月开始缴纳社保公积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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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社保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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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中的社会保险主要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种。
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职工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职工缴纳2%;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职工缴纳1%;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职工不需缴纳费用;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职工不需缴纳费用;
具体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会略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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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一般会签两份合同,一份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份是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其中关于劳务派遣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如下:
(1)因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胜任工作等原因,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用工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及第41条有关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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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要在员工试用期间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形成劳动关系后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成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发生重大疾病、工伤事故等意外状况,产生巨额赔偿费用,应由用人单位自身承担。 如果试用期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的维权途径: 1、劳动者可依法维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自己的社会保险费,双方易产生劳动争议纠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针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可以行政处罚; 3、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发生重大疾病、工伤事故等意外状况,产生巨额赔偿费用,应由用人单位自身承担,用人单位只有依法为包括试用期间的全体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合法经营,才能避免法律风险的产生,否则将承担高额的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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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