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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干了4个月,怀孕了,公司要辞退我,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合同纠纷
2019-06-25 23:57:0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在工作期间怀孕了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这就把“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妇女 排除在裁员外 否则 用人单位的做法就是违法的 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妇女 有权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的规定 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既可以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直至哺乳期满一年时止;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妇女支付赔偿金。
    追问:那我现在应该怎样选择,对自己有利呢?
  • 女性怀孕期间原则上公司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如果公司非要违法解除合同,那么你可以去要求他承担你因此遭受的损失以及相应的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 用人单位以怀孕为由辞退员工的,属于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对于违法解除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继续维持劳动关系,但该情况下无法获得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有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但是,用人单位按照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不受限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一)项规定,劳动者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是,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不是凭用人单位有关领导的感觉,而是必须有客观的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应当对岗位有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的具体要求,这些要求都应当有证据佐证。试用期内,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和评价,并有客观记录,对不符合录用条件有可靠的证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孕期女职工。这是对女职工最基本的权益保护。《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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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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