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这样的一个情况
我是个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做了份长期兼职,是某餐厅的兼职员工。是签了合同的。二月份初期,有一天,我跟往常一样准备坐地铁去上班。可是我刚到地铁站就察觉到了身体的异样,很不舒服的状况。于是,我就把这个情况告诉了这家餐厅的店长,可是她没有同意。然后我就忍着不舒服的状态坐了半个小时的地铁(地铁上的状况很差)去工作的地方。可是我还没有出安检,就昏倒在地铁站里。随后又地铁站的工作人员帮我通知了我的家长并帮助我拨打了120送往就近的医院。所以,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有没有产生什么法律的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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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恕我冒昧的再问一下,这应该算是上班路途中发生的意外,这个单位如果按照合同的话是不是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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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