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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业委会组织竞标新的物业公司。存在如下违规操作。 一,业主委员会成员收取参加竞标物业公司的礼物。(新年挂历。) 二,业主委员会成员和参加竞标物业公司一起吃饭。(当天竞标大会结束,与新的物业公司。) 三,我们小区。以代表制,代表参加竞选新的物业公司。每个代表代表人数。高达25人。 四,我们小区产生的代表也没有召开业主大会。只是业主员会指定人员为代表。然后就业主们在代表下面签字是否同意。每五层唯一代表。每层五户。整个小区305户。 五,招标大会这天。选票超出了305户,选票为309票。 六,本小区还有20几户弃权没有参加。 根据以上情况,小区业委会组织招标的物业公司是否成立?亲!帮忙解答,谢谢!

房产纠纷
2019-02-18 15:11:4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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