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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二十三号出了一场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中次责第一时间送伤者去医院垫付了2万然后到初五伤者病情得到控制自行出院,回家第二天结冰路滑摔倒再次住院情况比较严重,伤者家属一直电话催我垫付医疗费用,二次摔伤我有没有责任,我需不需要借钱给伤者垫付医疗费用,假如最终因为没有垫付足够的医疗费用导致伤者死亡会承担什么样的后果会有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19-03-05 19:20:4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是自己的原因二次摔倒是没有责任垫付的,请问事故当时交警是怎么定责的呢?您是否有保险呢?建议您电话与我说说您的情况,
  • 交强险外按照责任比例计算赔偿。当然大部分是由保险公司承担的
    追问:能详细回复我一下吗,或者方便我打电话给你咨询吗
  •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情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 你好,这个一般不会的。
  • 责任划分了吗
  • 第二次摔伤您这边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请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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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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