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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8年4月通过中介机构购买了1套房子并签定了三方协议和担保人协议,有视频影音资料。由于开发商准备办理房产证,由我首付房款总价的60%,其余卖方的贷款20万由我顶名偿还银行贷款,待房产证取得后在办理过户给我。想请教您:1.如果以后卖方不配合过户,这种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法院起诉我可以获得房屋所有权吗?2.我现在是继续顶替他还贷款(有转账凭证)还是都还清银行贷款(结清全部合同房款),哪种方式对以后法院判定我取得房屋所有权有力利。

房产纠纷
2019-02-15 18: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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