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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仙桃沔州大道上由仙桃东向城内的最右侧车道上行驶,打灯后去左边的中石化加油站加油,双黄虚线上由停留,等待对向的车流,后面的面包车自称是在左边的车道上行驶,影响了他自己刹车不及,撞上了右边路边的围栏。双方没有任何接触,现在交警认定同等责任,然后对方车上有人伤,锁骨骨折,在武汉住院,当时有点急会武汉,保险垫付来不及,我就直接转了1W给他了,现在找我,我现在保险理赔之前不想理他了,可以不?

保险纠纷
2019-03-17 11:46:3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事故同等责任是双方都承担50%的责任,如果有保险就有保险赔偿,您现在垫付的钱,如果能够协商成功,是会把多余的钱 还给您的,如果协商的不成功,对方不能及时承担自己的责任,可以在起诉时主张返还,您现在想不垫付也是可以的,但为避免不必要的争吵,可以写下收据等证据,如果您需要我的帮助,可以电话与我说说,咨询免费请放心。
  • 您好,您可以再对方起诉您之前有不理会,但您的责任依旧是您的责任,越早赔偿越好。建议您理性对待。
  • 交强险足额赔付11万元(若有医药费加一万) 剩余的按照51%赔付 一般可得赔偿金42万。
  • 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需要根据其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通常来说,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1、医疗费:在公费医疗范围内,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  6、残疾用品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 你好,可以,对方可以诉讼处理
  • 先留存好你付钱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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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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