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爸爸今年66岁,自己本身有糖尿病、一个半月前在小镇一家私人饭店当厨师、大年30晚上回家准备大年初一休息,大年初一在家休息了半天,那边饭店因为有客人吃饭,老板就叫人把我爸接去上班,去上班时到初二人一切正常,初一工作到凌晨1点多,饭店一共4层楼、一楼和二楼是饭店,宿舍也在2楼,三楼是KTV、四楼是宾馆 据我跟我爸以前跟我说的晚上很多时候很吵、就在初三早上据老板说7点多我爸晕倒在饭店宿舍里面!老板把我爸送到小镇医院说血糖太高,就打120把我爸送往我们县医院,到县医院的途中联系上我妈,我妈把我爸送到县医院重症医学科里面、从初三早上到今天初7我爸一直昏迷不醒,听医生的意思估计我爸的情况不太乐观、有死亡的可能,好了也瘫痪了、这几天每天花费1万出头、途中我们打电话给那酒店老板他给转了两次钱,一次5000、一次2000、今天那老板过来跟我们说,我爸这种不算工伤,他不具备责任、他出于仁义给淘的前面的钱、说让我们去咨询咨询,意思就是如果想让他再掏钱给我们,让我们走法律程序、让法律结果说话!雇佣我爸的时候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做厨师也没有让我爸提供健康证、那老板还说我爸对他隐瞒年龄、又说给我爸两个月的试用期、又说初一晚上我爸给他那儿的服务员说不舒服,说初一晚上病情就发作了、现在我爸昏迷的具体像不像那老板说的那样我也不清楚、初4的时候在我妈的再三打电话催促下那老板到医院过来给我爸送过身份证了、请问律师像我们这样的案子老板有责任吗?走法律程序我们有没有胜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