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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曾因拖欠银行信用卡未还被拘留强制还款,当时他已房子已做贷款,贷款下来后还我为由,让我帮忙,我便先后借了他五十万,从十二月份等到一月份,他又以贷款后续各种打点费用,相继管我借钱,每次都承诺几天内还钱,直到二月份,以房贷未下款为由,说取消了,转为卖房还债给我,中间又几次以卖房打点为由继续借钱,并再次承诺还款时间,但最终依旧推脱,并且我从未见过房子,从为参与所有所谓的办事之中,无法判断真假,他是否能够构成诈骗罪,多次以还钱为由,房子为借进行行骗?但是从未说过不还钱,答应还钱,但是一直一日拖一日,没给过一分钱,请问应该如何处理

房产纠纷
2019-02-11 11: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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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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