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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各位律师朋友新年吉祥!请教各位:劳动纠纷,谢谢。 1、2014年12月10日入职至2018年8月15日被非正常解聘,用人单位没有给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2、至2018年8月15日还有部分工资处于拖欠状态。 3、至2018年8月15日有3万多元的出差费用未报销(声称账上无钱) 我去劳动仲裁,可以得到相应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19-02-10 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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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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