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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离职已经一个半月了,之前的一个半月工资依然没有发,给公司打电话却说在我工作过程中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只给发1000元,实际工资应该是5000多,公司没有给签劳动合同。我应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4-17 18:41: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 您咨询的是劳动合同纠纷2劳动者依法离职后 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3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4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规则 单位主张已经支付你工资 那么有义务提供证明已经支付 可以要求出示打款记录或去银行调取记录 如果没有 那么应该承担举证不足的法律后果 支持你方没有得到工资的主张5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 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6发生劳动争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 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 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追问:刚才协调他们告诉我有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只给发基本工资这样合适吗?并没有给签订劳动合同。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能提出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但可能面临仲裁时效的诉讼风险。没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时可以拿到以下的报酬:1、员工应付的劳动报酬;2、从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要依法支付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具体而言,就是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公司还是没签劳动合同的,不仅要按规定支付应付的工资,还要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支付时间最长是十一个月,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及提起诉讼主张权益。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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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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