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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里发文,事业单位说一般应在年休假休完请事假,请了事假,单位年休抵冲事假,不发放年休假的钱,合法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19-04-16 08:14:0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欢迎向我们咨询。年休假是正常的带薪假期 对事业单位而言 休年假是不影响收入的。事假是个人因为一定的原因向单位提出申请 单位根据工作安排 经领导批准同意的非正常假期。单位为了统筹管理 从工作的角度出发 要求有年假的请事假 要先用年假的时间 是可以理解的。祝好!
  • 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按《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
      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 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范围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另外还有公积金 。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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