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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否允许存在个人有全职和兼职两种关系同时存在?兼职是认定为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如果这种兼职是属于劳动关系,全职一方已缴纳社保,兼职一方不缴纳社保在法律上是合法的?新个税规定下兼职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怎样扣?

合同纠纷
2019-07-27 22:27:5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单位是想钻空子 不想承担一些责任 比如社会保险工伤等!只要用人单位存在哗旦糕秆蕹飞革时宫江违反《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 你就可以书面提出离职后随时走人!
  • 关于个人所得税奖励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十)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因此,如果您所说的“治理环境奖金”是省级政府颁发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则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市级政府颁发的,应按“偶然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应当是可以的,原则上按2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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