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知道 我们公司现在以法务变更为由让我们重新签合同,合同上公司地址由原地址改为: 公司新地址加原地址。我们可以拒签吗?而且再过半年公司就搬到新地址去了! 现在我们愿意去的就先写辞职报告,然后签新公司合同 不去的还签老公司合同,但合同上公司地址变更为 ,原地址加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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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愿意签,当然可以拒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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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与单位协商,补签劳动合同或者是自己离职要求公司支付相应补偿金。
2、不成的话,再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还不行的话,就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的处理比诉讼的处理要快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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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就以上问题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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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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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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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