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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16岁青年自己乘坐火车,路途上如果出了问题,由谁负责?因为16岁的孩子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对自己负责的,而监护人又不在。如果没人能负责,那为什么同意16岁的孩子自己乘坐火车?感谢。

交通事故
2020-01-15 08:49: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 他夫妇可以作为法定监护人代表其行为。
    追问:不好意思,您的回复我不太能看得明白,可以进一步解释吗?感谢。
    您的意思是否是,这个孩子的人身安全等问题,出了事以后仍由监护人负责?
  •   我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年满18周岁。18周岁是我国公民成年的界限。对于年满16周岁而不满18周岁,但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法律将之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2条还对“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认定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精神状况健康正常。公民能够正确理解法律规范和社会生活共同规则,理智地实施民事行为。患有精神病而不能理智地从事行为的人,即使年满18周岁,也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孩子当前的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一)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二)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三)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四)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五)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六)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七)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二、不得恢复监护人资格的情况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按照法院的判决被撤销监护权的一方,在后来确有悔改表现并且适宜担任监护人的,经人民法院经审理可以判决恢复其监护人资格。   但是,如果原来的监护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得判决恢复其监护人资格:   (一)性侵害、出卖未成年人的;   (二)虐待、遗弃未成年人六个月以上、多次遗弃未成年人,并且造成重伤以上严重后果的;   (三)因监护侵害行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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