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离婚诉讼案中(无财产分割),如果被告户籍所在地早已拆迁,又不知道被告人经常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立案后传票送达不到被告本人,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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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三份起诉状;
2、你们双方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3、你们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书(起诉时仅需提供复印件,如果起诉的时候没有结婚证,可以去结婚登记地的民政局开具“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作为双方婚姻关系证明);
4、如果要分割财产,应当提供待分割财产的有关资料,比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5、有小孩的,需要小孩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者常住人口登记卡、社区证明。
带上以上材料,去法院立案,立案后等待通知,积极参加诉讼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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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是可以公告送达的,但是因为对方有不出庭的可能性,所以您自行处理的话被判不离的可能性较大,
建议您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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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在被告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 如果被告身在大陆以外或者在服刑期间 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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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缺席判决的。请问你已经离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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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好材料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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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受送达人下落不明可以采用公告送达。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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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公告送达对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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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事情应由法院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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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三份起诉状;
2、你们双方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3、你们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书(起诉时仅需提供复印件,如果起诉的时候没有结婚证,可以去结婚登记地的民政局开具“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作为双方婚姻关系证明);
4、如果要分割财产,应当提供待分割财产的有关资料,比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等;
5、有小孩的,需要小孩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者常住人口登记卡、社区证明。
带上以上材料,去法院立案,立案后等待通知,积极参加诉讼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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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