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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领证后所得的赠予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19-02-27 03:14:35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以1994年2月1日为界限事实婚姻的认定是不同的是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还是非法同居关系来分配针对不同情况具体还是要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维护你的财产利益
  •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您好,没有特别说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 你好!如果赠与人没有书面写明是赠与夫妻一方的,法律上会认定是赠与夫妻双方的,这个情况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没有明确赠与一方的话是属于共同财产的
  • 你好, 具体需要根据情形判断计算
  • 你好,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其中一人的除外。
  • 您好!如果明确赠予一人,是个人财产。
  • 你好:没约定就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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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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