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黑龙江省人,在山东威海上班,公司给交的社保,现在我回黑龙江了,因为检查出有肾结石,因此想在本地做手术,医疗费可以正常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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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由威海社保局出具参保凭证到济南的社保局转入就行了。医疗保险不知道能不能转 还是到当地的医保局咨询。其他的就不能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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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和社保卡是申请报销的主要凭证之一,但是,光有这些当然不行。 1.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剖腹产手术费就属于其中的一项。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2.符合规定的职工应在产假期满后6个月内向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或符合再生育条件需实施复通手术的批准证明或女职工用人单位所在镇(街道)计生办出具的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生育医疗等证明和原始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清单、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机构所需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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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6.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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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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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