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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上班两年多了,今12月1辞工的,公司20号说不用我上班了,我去收工资时要求公司给我一个月工资,公司不给,我就不收工资了。

合同纠纷
2019-07-04 17:44:3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提前31天辞职即可 到期自动离职 无需批准 公司必须结清工作 否则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单位需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建议到相关部门投诉处理。
  • 通常情况下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向工人支付工资并购买社会保险,如果佣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此时佣人单位不仅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而且劳动者也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在这中存在欠薪的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不用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费用,同时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用人单位索要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 不管是否是职工主动辞职,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单位都应该支付工资。如果不支付的,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职工应该提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公司不给工资怎么办

    1、收集、保留证据,依托劳动执法部门解决

    (1)最简单的方法是收集企业拖欠工资的证据,以证据为基础,投诉其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依据仲裁的结果,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通过法院的判决,强制公司支付工资。

    向法院提起起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除此以外,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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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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