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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买了一套精装修的房子,合同签订交房时间为2018年12月30日,实际房产商实际交房日期为2018年11月份底。在2018年9月27日房产商开展了一次工地开放日,期间发现房子有几处装修上有问题,房产商也有记录。等房产商通知2018年11月底房子交付时,发现开放日发现的装修问是原封不动,没整改过,导致当天无法交房,交房当天也跟房产商这边说了,反正合同签了是2018年12月30日还有时间整改。之后一直到现在为止,房子的装修问题还没全部整改好。我自己觉得他们进度太慢,有点急想一边去拿钥匙,一边等他们整改。我于2019年1月23日去物业公司拿钥匙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提出物业费应于他们交房日期算起2018年12月1日,我的意思是从我拿钥匙那天算起,因为我晚来钥匙的原因是房子的装修没整改好,没有达到交房条件,完全是开发商问题。我想请问老师,我现在要怎么维权。

房产纠纷
2019-01-25 15: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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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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