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没离婚之前!我前夫贷了一笔款!现在我被起诉了!我被限制高消费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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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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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债务: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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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存在争议 的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如婚内共同生活产生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若能证明该债务您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一般不须归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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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争取认定为单方债务你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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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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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询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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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您只能帮您的前夫一起还款,然后再根据您们之间的约定,如果约定债务是由您前夫还,那么,您就可以找您的前夫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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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