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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4年3月与一家燃气公司签订劳务合同,14年8月他们给我买了社保。并一直持续到19

合同纠纷
2019-06-18 17:26:5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应该坚持原先的劳务合同(实质是劳动合同)必须继续履行 单位擅自改变合同是不妥当的。如果公司想解除之间的劳动关系 尚缺乏合法的理由 选择强行解除的话 公司要支付相当于两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加上提前31天通知的义务 他们至少要给你2个月的工资才算过关
  • 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限内的,最长不得超过6月;工作内容可以规定劳动者从事某一项或者几项具体的工作,也可以是某一类或者几类工作,但都要求明确而具体。用人单位不得将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列为约定解除条件,借以逃避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承担的经济补偿义务。

    如果劳动者家庭驻地离工作单位特别远,在合同中还应有食宿的解决方案。由于国务院目前尚未对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作出具体规定,对于企业高级职员来说,应当要求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据法律参加社会保险,这并不是合同所能约定和双方所能协商解决的,但双方可以就医疗、养老和人生意外伤害等补充商业保险订立相应的条款。
  • 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交费比例最低交费基数是当地社平工资的60%,这个就是最低标准。
    交费比例:
    养老,单位20%左右,个人8%
    医保,单位8%左右,个人2%
    失业,单位2%左右,个人1%
    工伤,单位1%左右,个人补交
    生育,单位0.8%左右,个人不交例
    没有全国统一的交费比例,具体比各地略有不同,个人全部交费比例最高就是11%
  • 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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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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