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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在**店用餐一次,现金结账,消费288元,随后办理500元会员卡,2019年1月3日,孩子再次消费149元,发现卡里就剩137元了,发现第一次消费也被服务员在卡里二次结算,13日联系该店,拒不承认。 在沟通过程中,该店发过来一个消费电子账单,显示第一次消费是“手工扣减”,第二次消费是“消费”,经问询,对方答复,只有在会员卡没带的情况下才可以手工扣减,而我的会员卡是2018年8月25日19:31分办理的,第一次手工扣减是同一天19:45分产生的,不存在没带卡的问题,一问起,对方就顾左右而言他。 问,我该怎么办,是否可以要求双倍返还误刷款

损害赔偿
2019-01-24 11:08: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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