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可是物业拖着不给业主名单,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3-22 22:59:1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二)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三)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四)品行端正无劣迹;(五)热心公益事业。《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
  • 如果物业公司不肯成立业主委员会可以去当地的房管局物业管理科去投诉,也可以联合其他业主共同起诉物业公司。业主成立业委会本来就不必经过物业允许。建议你们去所在地房管部门申请援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