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工伤植物人,现已两年多了,伤残鉴定还没有下来,如果中途死亡应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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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认定为工伤,可以按工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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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搞清其死亡和工伤有没有必然联系,还有就是鉴定工伤到其死亡时间是多久。如果其人工伤后在医院救治时间长(3天以上)一般属于医疗事故。如果是工伤后抢救没有超过24小时就叫工伤死亡,就你说说鉴定后死亡,我想已经过了一段时间了,也许他的死亡和工伤有因果关系,但不是工伤导致他直接死亡。你可以要求得到一定赔偿,比如安葬费,医疗费。
赔偿,指对损失、损坏或伤害的补偿;对受害的一方补偿或赔款。
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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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植物人,和工伤死亡的,赔偿的对象是不一样的,植物人的赔偿,是给伤残职工本人的,工伤死亡的赔偿,是发给死者供养直系亲属的,很难确定哪个多,因为植物人,只要不死,就要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到退休年龄,要给发放退休养老金,活的时间越长,领取的越多,而死亡的,是一次性发给,如果有供养直系亲属的,要按月领取抚恤金,领取的多少,也和直系亲属的寿命,领取的资格变化有关,比如死亡,再婚,参加工作等等,发生变化,就不能再领取抚恤金了,所以,两个是不能相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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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有缴纳社保,工伤死亡用人单位是无须赔偿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工伤死亡用人单位按下面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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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了你们一直没有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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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