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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就没有做过敲诈的,不知道为什么什么批捕,经检察机关审查后还侦,一定要经两次才放人吗

刑事案件
2019-02-03 13:27:4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建议补充相关详细信息,详细情况可以来电咨询。《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补充侦查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追问:借出20万债务人亲手写有借据是高利的,债务反咬为敲诈被捕的
  • 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最低下限,也可能当时就放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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