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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一般调岗是合理合法的,但是新的岗位无法适应工作,那就要面临着要离开公司的问题,这是由于公司的原因,可以要求补偿,按你的工作年限来补,可以来电、上门咨询,或委托我们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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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要调动员工岗位,应征得员工的同意。
2、企业以无法安排合适岗位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不成立,其本身是由于企业的过错而不是员工的过错,你有权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3、具体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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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关于降职降薪的相关规定,因为其立法本意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偏向于保护劳动者。 2.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由用人单位根据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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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作岗位调动的问题,有时员工可以接受调职、调岗决定,但不能接受降低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第十七条之规定,劳动报酬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对劳动关系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对其进行修改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因此用人单位单方面降低员工的劳动报酬,是单方面修改劳动合同的行为,员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工资降低之日起六十天内均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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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可以的,如果公司的行为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如果需要帮助您可以打我电话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帮到您保护您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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