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年10月份入职,入职是谈的工资是15000 但是offer上没写明,劳动合同上也写的是5000,公司说是避税(公司按照每月5000的标准交社保和公积金),这5000每月通过银行转账发放,我有流水,剩下的10000是发现金,没有工资条,没有银行流水,现在老板要给我降薪,说是按照劳动合同,公司有权调整我的工作岗位和薪水,我不同意,老板也辞退我,而且只按照5000的标准赔偿,我和老板沟通过,老板态度很强硬, 我该怎么办?另外公司这么避税合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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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申请仲裁,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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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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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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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