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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私人企业的超市员工,受雇于知名豆油公司的临时超市促销员,也由于超市的安排,兼职促销其他种类产品,未与其中一家企业签订过合同,没有任何人要求过。据超市管理员说,每月工资组成为底薪1800加提成,但不清楚1800工资怎么组成的,详问的话,可能也不愿解答,我猜基本上也就被开除的命运了,现在每月工作分为上午四小时和下午四小时或上午四小时和晚上四小时两种,一个月只休息两天,没有法定节假日,也不知道怎么算的加班费。我得疑惑是,现在出现了上“大白班”的情况,每天工作为上午,下午,晚上各四个小时左右,为期七天,我个人认为无论怎么计算也不应该这么少的工资,或者出现固定工资的情况。所以我想问,这种临时工的情况,合理吗,我怎么维护我得工资呢

合同纠纷
2019-08-06 23:19:0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没有临时工的法律概念了,属于劳动合同关系,目前公司超时上班,没有加班费是违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 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却不依据劳动法的上述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准备劳动合同、加班证明等证明材料。
      如果没办法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假日的加班费通常情况下也应当由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按时发放。如果劳动者没有按时得到假日加班费或者劳动者对得到的节假日加班费存在异议的,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一经做出,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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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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