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用朋友身份证办理的工地供料合同,现在工地已拨款到他账户52.5万,对方死不承认,说工地是他的,想侵占我的这个工程款,但他跟工地任何人都不认识,也提供不出任何供货单,只是当时用了他的身份证代办,我准备起诉,现在有工地拨款的总流水,还有这些年给工地供料的所有供货单,包括砂浆,砖厂也能为我作证是我再给中铁十七局供料,还有对方银行卡收款的银行流水,只是现在中铁十七局不想趟这趟浑水,不想给我开证明工地是我的,当初用朋友身份证签合同也是我签的字,签的朋友的名字,我朋友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工地是他的,这个官司我赢得胜算大吗,,还有最关键的问题就是中铁十七局,不太想给我开这个证明,证明工地是我的,因为牵扯当初签合同,用的是朋友的身份证,当时工地有这么一份委托,就是同意我委托我朋友代办,货我供,当时合同签字都是我签的,如果十七局给我开了这份证明工地确实是我在供料,那么对十七局有影响吗?如果工地不给我开这个证明,这个官司是不是我就肯定输了,跪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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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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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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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追问:您好,我跟朋友之间没有合同,只是口头达成一致,现在朋友不承认是他顶我的名,而实际供货人是我,这种情况怎么办,我有这几年所有工地砂浆,石子,砖的收货单,这个能成为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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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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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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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叙述,您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建议您委托律师通过诉讼途径处理,至于证据的瑕疵,后续事宜可以进行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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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及时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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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人民法院最终判决是依事实为依据,只有有事实存在,总是有证据可以支持的。原则上,谁主张,谁举证。在证据缺乏的情况下,也会运用经验法则,如常理对事实加以推断,查明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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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