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开了公司,现在叫我投资10万,每个月公司给工资+利润的20%,并参与到公司的运营中,但对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无权过问,只单单是运营店铺;并规定一年中无论是公司能否带来盈利或亏损,都不得退出公司的运营,意思是又有点像以员工的角色加入。过了一年后,如果需要退出,盈利了话(但未把投资款赚回)公司就以差额进行一定的补偿;如果盈利超出了投资,就不把投资款退还,请问这中情况是否合理?应该注重的哪些关系?还有是关于亏损这块应该怎么补偿?
-
你好,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原则。
-
你们经营的公司形式是什么?
追问:有点是合伙经营的吧,每个月给到工资和利润的分成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