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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调动协商本人不同意,也出具拒绝调动说明,调令下来,说本人逾期不报道所以放弃该职位,这样是属于公司辞退我,还是我自动离职?能要到补偿不,

合同纠纷
2019-06-11 18:41:1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用人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追问:所在公司黄了,只签了劳务合同,其总公司提供的其他岗位待遇不合理,工作调动协商本人不同意,也出具拒绝调动说明,调令下来,说本人逾期不报道所以放弃该职位,这样是属于公司辞退,还是自动离职?怎样获得补偿
  • 你好,主动离职没有经济补偿金
  •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原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第2条“对于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第3条“停薪留职期满后的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原单位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等规定与原劳动人事部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单位技术工人合理流动暂行规定》(劳人劳[1987]14号)第11条:“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可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给予除名
  • 如果单位辞退你,单位是否应给你经济补偿以及经济补偿的多少有以下几个因素: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给你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
    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无故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单位应给你三个月的经济补偿。
  • 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1、单位调动工作岗位,实质上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如劳动者不同意,不能强制执行; 2、单位如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作为依据,否则没有效力; 3、单位解除合同违法,你可要求继续履行或主张两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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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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